1.女子旅游景点不幸受伤,旅游景区该负责吗?

2.景区受伤如何赔偿标准

景区内发生游客意外受伤事件应怎么办_旅游时在景区发生意外事故如何处置

公民享有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游客本人。作为游客,理应明知外出旅游应特别注意安全,自身疏忽大意是造成其受伤的直接原因。

2、景区。正常的情况,景区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游客在此正常休息或游玩时不会被伤害,如果有安全隐患则应当及时修复,一时来不及修复则要取明确的警示等方式告知游客,以保障其安全。如果景区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游客遭受人身损害,则景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旅行团。旅行团是否承担责任,要看旅行社对游客摔伤是否负有责任。如果存在过错,则应根据过错程度给予适当赔偿。当然如果旅行团给游客上有商业保险,可以先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再按照前述责任划分确定各自承担数额。

律师补充: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在游览的过程中,特别是进入山地、森林、海滩等景区游览时,应严格按照景区标示的游览线路进行游览,遵守景区的安全管理规定,切勿擅自偏离游览线路,独自前往危险区域游玩,以免发生危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女子旅游景点不幸受伤,旅游景区该负责吗?

法律分析:在景区意外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赔偿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景区受伤如何赔偿标准

女子去景区旅游受了伤,因为她花钱购买了景区的票,所以景区就有义务赔偿女子的医药费。这种事情应该双方协商解决。

1、景区有义务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

我们去景区游玩的时候,无论是通过旅游公司购买的团体票,还是从景区直接购买的门票,景区都有义务为我们提供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如果景区里没有安全提醒标识牌,也没有做好一定的防护措施,致使游客受伤,景区责无旁贷,要给游客进行医药费的赔偿、精神损失赔偿、误工赔偿等等。邻居去一个景区游玩的时候,因为景区路面不平整,所以造成邻居摔伤了腿,邻居在当地住院后,他所产生的医药费就由景区给他报销了一部分。游客和景区是共同责任人,所以,游客一旦在景区受伤,就该共同承担。

2、游客受伤找景区理赔,宜协商解决

正规的旅游景点,景区的管理会很到位,会在明显的位置设立安全警示牌,也会有专人在景区里面巡逻,负责游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游人进入景区以后,一定要遵守景区的管理规定,景区里重点提醒的事情一定要引起重视。作为一名成年人要照顾好自己的人身安全,如果是携同小孩前往景区,就要照顾好孩子的人身安全,行使监护人的职责。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可以拿着景区的票,主动找景区的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景区的票里通常会包含意外伤害险,所以,游人有权利向景区要求赔偿。具体赔偿的事宜,双方应该心平气和坐下来交流沟通。相信双方能够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的为对方考虑,就会使事情就能够得到一个圆满的解决。有一些游客发生了意外伤害,就为心急如焚,把所有的责任都归结到景区身上,这样的说法也欠缺公允,毕竟是一个成年人,有责任对自己负责,所以,发生了意外受伤这样的事,最好理智公平的分析双方责任,才有可能继续交流问题。

谁也不想去景区玩的时候发生意外伤害,但是,问题发生了,就得想办法去解决。事在人为,只要游客和景区都互相尊重,就会有一个圆满的解决方案。

在景区意外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赔偿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旅游景区有责任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如果景区没有尽相应义务造成游客受伤的,景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从事住宿、餐饮、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旅游景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就医路费、伤残补偿金和精神损失补偿费。至于具体赔偿数额,则要结合具体案情和伤残等级详细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